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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福建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该方案旨在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目标是到2028年底力争建成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
《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方案主要内容涵盖五大方面:
一、夯实数据基础。针对数据归集不充分、质量不高等问题,将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强化信息归集共享,提升数据处理效率和数据质量,健全信息公示制度。
二、突出重点领域。在政务诚信方面,将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大拖欠企业账款失信惩戒力度。在经营主体诚信方面,将出台信用合规建设指南。在社会组织诚信方面,将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在司法诚信方面,将强化信用建设以提高司法公信力。在个人诚信方面,将依法推动自然人信用建设。
三、规范信用监管。针对市场经营中存在的诚信履约意识不强、拖欠赖账等问题,将进一步构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推动信用承诺闭环管理,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并优化信用修复服务。
四、创新信用应用。将优化“信用中国(福建)”网站服务;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企业融资增信制度;推动信用赋能基层治理;在公共管理及商业活动中拓宽信用报告应用范围;鼓励拓展信用产品,培育信用服务产业;推动跨区域及对外的信用合作。
五、弘扬诚信文化。针对诚信意识不足的问题,将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打造诚信文化品牌。将诚信文化纳入公职人员学习培训课程,加强校园诚信教育,推动诚信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并加大诚信典型宣传和失信行为曝光力度,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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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20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