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做实医保基金领域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6-09-1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10

  “此次医保行政处罚‘回头看’检查取得良好成效,要继续绷紧责任之弦,深化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让这一制度运行更加顺畅,发挥更大作用。”近日,安徽省合肥市纪委监委与市医保局召开会议,围绕不久前市医保局开展的行政处罚“回头看”检查进行总结交流。会上,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施宁通报了监督发现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和要求。

  施宁所说的医保行政处罚“回头看”,是合肥市纪委监委推动市医保局在今年7月中旬出台的一项制度。该制度规定,市医保部门定期对全市范围内作出的医保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回溯性检查,对涉事医疗机构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基金使用合规性开展综合评价。“回头看”的综合评价结果,医保部门要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报送,对可能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须及时报告。

  谈及推动出台该制度的背景,施宁表示,今年年初,市纪委监委在办理一起医保系统领导干部受贿案件时,发现某民营医院负责人曾多次向其行贿。“该民营医院曾因违规行为被暂停相关科室医保结算,受到处罚后非但没有整改,反而通过多次行贿医保等部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来逃避监管,以虚假整改行骗保之实。”施宁说。

  该市纪委监委由此深挖细查,发现在医保基金管理、医疗机构日常监管等关键岗位,个别公职人员因接受该负责人利益输送而弃守监管职责、放任违规行为,有的甚至被拉拢腐蚀,内外勾结参与骗保。随后,市纪委监委严格依纪依法对相关涉案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如果职能部门能定期核查行政处罚整改情况,在日常检查中多加留意,便能及时发现异常、督促纠正,减少医保基金损失。”施宁进一步解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要在多个环节持续发力,医保部门不仅要处罚违规行为,更要确保处罚后真纠正、真整改;对异常结算现象要及时研判,深究背后原因,筑牢监管防线。“推动出台医保行政处罚‘回头看’检查制度,旨在进一步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纠治医保违规违法问题屡查屡犯、虚假整改等问题,避免一罚了之、整改走过场,切实维护行政处罚的公信力。”

  制度制定的过程中,合肥市纪委监委与医保部门开展多轮协商,针对监管薄弱环节逐一确定评价指标,力求让制度设计更科学、执行更有力。“这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该市医保局监督稽查处处长张俊表示,在今后日常监管中,将更加注重严格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增强靠制度管权管事的意识。

  既推动职能部门夯实责任,又积极搭建信息共享渠道,及时掌握职能部门工作进展,提高监督质效。今年3月,合肥市纪委监委推动市医保局印发通知,要求在医保基金监管中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信息互通,建立问题线索“一案双交”机制,畅通线索移送渠道,推动医保领域问题治理常态长效。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已推动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29项。

  翻看制度清单,这些制度中,既有推动医保部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医保监管体制等具体业务方面的规定,也有完善内部管理、加强跨部门协同等方面的制度。比如,推动市医保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建立医保基金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格局,实现信息互通、线索互移、结果互认;推动市医保中心建立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切实发挥内部审核作用,堵塞资金拨付与结算环节管理漏洞。

  “今年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第三个年头,我们将在坚持办案引领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推动案发单位和职能部门深化促改促治、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将监督实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合肥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江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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