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29 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决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成广平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钱兴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伏世祖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冯 刚 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成 员: 阎 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生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兴国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正权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徐宏继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高 阳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德文 市委编办副主任
魏 龙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世瑞 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 平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炳 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柯巍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禁毒警察支队支队长
屈伯虎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左 鹏 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康宁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非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钟福明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进贤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张 炜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周延年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蔺耀文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文武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多学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青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贤 市文广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安旭华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刘凤彬 市退役军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建中 市应急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王维力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清忠 市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万 琪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建祥 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 燕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镇 市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何 曦 市政府金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奋杰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大勋 市粮食和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多宏 市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兰皞学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琪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郭金和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陈 婧 团市委副书记
宋海英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李伟璟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庆生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彭惠君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红军 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陈新勇 张掖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专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推动并参与制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推动有关配套制度建设;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体系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指导各单位、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张掖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伏世祖、冯刚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如遇人员调整,报经组长同意后由相应人员自然递补,不另行行文。
发布日期:2019/11/17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29 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225 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甘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甘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甘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邢学伟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 程建明 区发改委主任
成 员:韦 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魏国栋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马镇山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宁兰红 区法院副院长
刘爱工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田发文 区公安局副局长
王 临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周朝晖 区国土局副局长、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
薛 东 区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毛建平 区工信局副局长
李汉文 区政府教育督学
张 萍 区民政局主任科员
阮 卫东 区司法局副局长
龙 艳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 沁 芳 区人社局副局长
刘 东 区环保局副局长
冯 卿 区建设局副局长
王震宏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咸学 区农业局副局长
倪自银 区林业局副局长
刘自吉 区安监局副局长
贺建英 区卫计委副主任
郭小英 区法制局副局长
唐建峰 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孔繁杰 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罗宗涛 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王全业 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张 钊 区商务局副局长
任兴宙 区科技局副局长
袁鸿锐 区统计局副局长
周玉华 区房管局副局长
韩笑兵 区规划局副局长
潘万雄 区旅游局副局长
李伟 区体育局副局长
苏冬 区国税局副局长
钱鹏鼎 区地税局副局长
姜玉文 区信息办主任
冯 娟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甘州管理部副主任
田吉标 区法院执行局局长
刘 沛 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专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推动并参与制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推动有关配套制度建设;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体系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指导各单位、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程建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联 络和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 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 ,不另行文。
发布日期:2018/7/5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29 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225 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 高 台 县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2018—2020)》
高台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 办发〔2017〕225 号)精神,加快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高台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龙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国辉 县发改委主任
谢兴国 人行高台县支行行长
成 员:范天兵 县公安局局长
强 峰 县检察院检察长
俞 军 县人民法院院长
郑尚勇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唐 锋 县司法局局长
田玉龙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多亮 县财政局局长
张作忠 县人社局局长
宋文龙 县卫计委主任
程继云 县农委主任
王 骞 县工信局局长
王振成 县建设局局长
盛学明 县教体局局长
秦学国 县民政局局长
关 文 县环保局局长
盛兴荣 县文广新局局长
周国勤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王林春 县安监局局长
魏爱军 县国税局局长
徐富升 县地税局局长
曹延鑫 县国土局局长
寇俊红 县统计局局长
尹月香 县旅游局局长
杨多军 县林业局局长
杨国辉 县水务局局长
夏玉兰 县食药监局局长
邓 鹏 县工信局副局长、县交通局局长
张 毅 县发改委副主任
付成龙 县农委副主任、县畜牧局局长
昝俊喜 县工信局副局长、县商务局局长
杨洪福 县工信局副局长、县科技局局长
丁在蕾 县信息中心主任
殷学文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赵 勇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玉来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于志军 县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专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推动并参与制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推动有关配套制度建设; 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体系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指导镇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人行高台县支行,办公 室主任由杨国辉、谢兴国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联络和 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发布日期:2018/2/2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29 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山丹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山丹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为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县政府研究, 决定成立山丹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 英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冯金山 县发改委主任
徐建平 人行山丹县支行行长
成 员:赵振宏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卓 明 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
王秀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徐明海 县信息办主任
林荣森 县教体局副局长
潘永鸿 县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任 宏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杰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跃武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复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靳文圣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建明 县环保局副局长
王文新 县建设局副局长
陈瑾玉 县房管局副局长
张奎民 县农委副主任
张富民 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褚爱军 县商务局副局长
尹子鑫 县卫计委副主任
张 雳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石 军 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陈 军 县安监局副局长
张 泽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新民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何 强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范志军 县国税局副局长
裴 钧 县地税局副局长
梁积辉 县科技局局长
张玉林 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毛 暄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发庆 县发改委副主任
王兴杰 人行山丹县支行副行长
李文明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 琰 县规划局副局长
陈建新 县统计局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
郑树椿 县旅游局副局长
何修仁 县林业局副局长
马兴举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伟 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丽琴 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宋克隆 县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专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推动并参与制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规章制度;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体系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指导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重点领域试点先行;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用办)设在县发改委、人行山丹县支行,冯金山、徐建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 补,不另行文。
发布日期:2017/12/26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29 号)及《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 年)》(张政办发〔2017〕225 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肃南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肃南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肃南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璟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黄敬林 县发改委主任
钟自红 人行肃南县支行行长
成 员:陆文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薛瑞林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学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尹 杰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盛海霞 县发改委副主任、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主任
田永海 人行肃南县支行副行长
蔡 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白云峰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文斌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运管所所长
李 虎 县工信局副局长
贺鹏飞 县农牧委副主任
安吉刚 县教体局副局长
安桂香 县法院副院长
李登国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贺德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守斌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兴国 县司法局副局长
黄杉林 县环林局副局长
安合成 县国土局副局长
郭长明 县建设局副局长
顾建斌 县卫计委副主任
顾秀花 县文广局副局长、文化馆馆长
索国强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经检大队大队长
郭安录 县水务局副局长
祝兆明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春蕊 县旅游局副局长
马雪英 县科技局副局长
索国徽 县安监局副局长
雷晓明 县房管局副局长
段学明 县商务局副局长
李进雷 县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梁顺军 县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
张丰东 县国税局副局长
王鹏国 县地税局副局长
张 骞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周兆华 县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专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推动并参与制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推动有关配套制度建设;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体系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指导乡镇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人行肃南县支行,办公室 主任由黄敬林、钟自红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盛海霞、田永海二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 补,不另行文。
发布日期:2017/12/25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29 号)和《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 年)》(张政办发〔2017〕225 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临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临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临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 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鲁 玲 县法院院长
徐 恒 德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董 毅 人行临泽县支行行长
许 克 勇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王 希 勤 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 员: 陈文杰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黄志远 县综治办副主任
朱红国 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罗 军 县教体局副局长
王文学 县工信局副局长
贺登通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青山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忠文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 东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之军 县人社局副局长
顾文宏 县环保局副局长
杨耀年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克军 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兰吉彬 县农委副主任
徐咸贵 县畜牧局副局长
张 军 县商务局副局长
成绪武 县卫计委副主任
马玉良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张艳伟 县安监局副局长
吴 江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赵红星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尹国强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盛晓英 县国税局副局长
张建华 县地税局副局长
李万新 县科技局副局长
杨卫东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候丰帮 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闫克义 沙河镇政府镇长
单自鹏 新华镇政府镇长
杜立东 平川镇政府镇长
宋钧昌 蓼泉镇政府镇长
王晓霞 板桥镇政府镇长
张保锋 鸭暖镇政府镇长
李建荣 倪家营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专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推动并参与制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推动有关配套制度建设;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体系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人行临泽县支行,办公室主任由徐恒德、董毅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 替补,不另行文。
发布日期:2018/5/11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 意识和信用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纲要(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29 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 政办发〔2017〕225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民乐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民乐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为加快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民乐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强民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易好杰 县发改委主任
孙得才 人行民乐县支行行长
成 员: 赵玉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李 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牛兴酉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姚英善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马志军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张连勤 县发改委副主任、经动办主任
武绪庆 县财政局副局长
姚正宾 县教体局副局长
张德仁 县民政局副局长
朱建平 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 平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维斗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武开福 县水务局副局长
樊志虎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小龙 县环保局副局长
王 雄 县农委副主任
姜文虎 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文双明 县林业局副局长
朱希忠 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陈 海 县卫计委副主任
刘 垠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杜逢春 县安监局副局长
邹兴俊 县房管局副局长
陈 强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玉新 县统计局副局长
刘兴莲 县旅游局副局长
程红汉 县科技局副局长
樊 霞 县商务局副局长何
青萍 县信息中心主任
章素萍 县综治办副主任
朱 虎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毛应俊 县中小企业局副主任科员
陈志宏 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尚 军 县国税局副局长
杜杰春 县地税局副局长
杨 明 人行民乐县支行副行长
陈 彬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民乐管理部副主任
戴紫阳 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专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推动并参与制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推动有关配套制度建设;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体系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指导各部门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人行民乐县支行,办公室主任由易好杰、孙得才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 组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 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 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 替补,不另行文。
发布日期:201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