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2  来源:山丹县    浏览次数:10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经组织地方推荐、材料核实和综合评估等工作,拟确定北京市朝阳区等20个城市(区)为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至28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10)68502226
  传真:(010)6850231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政编码:100824
  附件: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
  2026年7月21日
   附件:
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
(按城市所在省份排序)
  1、北京市朝阳区
  2、天津市武清区
  3、山西省晋城市
  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5、辽宁省沈阳市
  6、黑龙江省鸡西市
  7、上海市奉贤区
  8、江苏省连云港市
  9、安徽省滁州市
  10、福建省三明市
  11、山东省临沂市
  12、河南省开封市
  13、湖北省十堰市
  14、湖南省湘潭市
  15、广东省珠海市
  16、重庆市大渡口区
  17、云南省昆明市
  18、甘肃省平凉市
  19、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2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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