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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组织工作人员对实施告知承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事后监督检查。
卫生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审核方式,对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全覆盖核查,重点围绕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申请材料、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清洗消毒设施、卫生检测、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建立等内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对诚信理念及遵守信用相关内容进行普及,引导经营单位珍惜信用记录,树立“诚信立身”的经营理念。共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5家,对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2家经营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建立诚信档案记录。
通过加强事后监管,有效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增强诚信经营意识,提高依法服务水平。下一步,县疾病预防中心(卫生监督所)将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维护好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和消费者健康权益,推动信用体系建设长效发展,让“承诺”真正成为公共场所服务与安全的“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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