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变“陷阱”!

发布时间:2025-04-22  来源:信用中国    浏览次数:71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莫某甲、莫某乙通过网络学习诈骗手法后,伙同韦某某、龙某某、谭某某等人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发布虚假的“中奖”信息,吸引被害人董某某关注并添加QQ号进行私聊,在聊天中向董某某谎称中奖了一部苹果手机,但要先支付“邮费”“保险费”,董某某信以为真,支付邮费53.5元和支付保险费388元后,莫某乙、韦某某等人又编造要缴纳“押金”“税费”等各种费用,才能通过审核后如期发货。如此,董某某被莫某甲、莫某乙等五人诈骗人民币合计45000元。

检察履职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莫某甲、莫某乙等五人实施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并且诈骗数额巨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诈骗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犯罪团伙将网络诈骗视为“谋生手段”,以“中奖”为饵、诱骗他人转账,已诈骗了多名被害人,这从侧面也反映出被害人防诈意识不强,因轻信中奖信息逐步陷入骗局。检察官在此提醒:随着现代网络行业快速发展,以电信诈骗为代表的非接触性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呈多样、高发态势,一条中奖短信、一通涉案电话可能导致辛辛苦苦赚的钱被人隔空骗走,请一定要擦亮眼睛,防止上当受骗。

反诈“小锦囊”

01.凡是中奖为由要求缴纳“邮费”“保证金”“押金”的都是诈骗,收到不明来历的中奖通知时要提高警惕,切勿因小失大。

02.不要点击陌生人提供的网址或随意泄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个人重要信息,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银行账户转账汇款。

03.如不幸被骗,请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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