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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酉阳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用船舶专项整治的会议要求。5月13日,可大乡组织乡平安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和可大司法所对辖区重要河域的农户运营船、渔船、自用船等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对可大乡吴家村、程香村大河流域的船舶进行了清理检查,检查农户20户,涉及自用船舶30艘。对船舶是否办理登记证,有无配备救生衣、救生圈,船舶质量是否安全等进行了检查,发出检查整改意见5份。在检查行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为农户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禁渔期的相关捕捞规定,提醒水上作业安全应急事项。
通过“执法+普法”的方式开展船舶专项整治和宣传,有力地提高了群众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思维。相关群众纷纷表示,将注意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保护,时刻筑牢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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