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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肃南县202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贷款对象及金额
(一)贷款对象
1.续贷:凡2025年以前已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2.首贷:2025年5月20日前在学校和县学生资助中心提出预申请的考入高校新生及未按时提交预申请但确因突发意外,造成经济困难的考入高校新生。
(二)贷款金额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7月4日-9月25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三、办理地点
肃南县便民服务大厅33号窗口(县人社局一楼)。
四、办理流程
(一)首贷流程
1.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打印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还需打印认定表;
2.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扫描附件、签订合同并打印受理证明;
3.学生绑定交通银行APP。
(二)续贷流程
1.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助学贷款APP提交贷款申请,生成身份认证的二维码,学生认证。
2024年申请首贷学生在交通银行APP中扫描认证;
2023年申请首贷学生在平安银行或交通银行APP中扫描认证;
2022年申请首贷的学生在平安银行APP中扫描认证;
2021(含)年之前申请的学生在支付宝APP中扫描认证。
2.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确认;
3.学生自主打印受理证明及合同。
(首贷学生需要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签字;续贷学生可以不到现场,直接提交网上受理即可)
五、办理所需资料
(一)新生首贷资料
1.系统导出的申请表1份(未预申请学生还需要系统导出的认定表,内容机打),申请表和认定表无需盖章;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户口本原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为肃南县户籍);
4.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大学生首次办理助学贷款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二)续贷资料
1.现场续贷: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他人不可以)任意一方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2.远程续贷:
远程办理续贷的学生需要自备电脑及安装支付宝、平安银行、交通银行APP的智能手机。借款学生需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助学贷款APP提交续贷申请,在远程受理过程中使用支付宝、平安银行、交通银行APP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
六、助学贷款学制变更
(一)变更时间
对于专升本、预科升本或本升研贷款的学生需到学生资助中心做学制变更手续。
(二)变更学制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6-6127843
肃南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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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5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