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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民乐县民政局持续推动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理念与社会救助工作深度融合,助力各项救助政策更精准、更高效落实,逐步营造出社会救助领域人人守信、事事讲信用的良好氛围。
推行信用承诺,强化救助对象诚信观念。实施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与救助对象“双承诺”机制。困难群众在申请救助时,须就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声明并授权核查,同时对诚信申报、配合调查、接受违规处理等作出书面承诺;经办人员则就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服务态度等方面向申请人作出公开接受监督的承诺。既增强了救助对象的守信意识,也有效防范了“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切实维护社会救助的公平性和正义性。
加强诚信宣传,弘扬守信社会风尚。依托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渠道,积极走进社区、入户走访,通过宣传栏展示、发放诚信手册、组织专题宣讲等形式,向群众广泛传播社会救助相关信用知识,深入阐释失信行为的后果与影响。多措并举增强救助对象及广大公众的信用意识,引导申请人自觉履行承诺,真实、准确提供救助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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