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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82万元已全部到账了,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申请执行人林某在电话里对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原来,戴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林某借款75万元,并约定利息。戴某突发疾病去世,其名下有位于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数个房产。因戴某未偿还借款本息,林某将戴某继承人诉至尤溪法院。经调解,戴某继承人确认在继承戴某遗产范围内偿还林某借款本息82万元。戴某继承人未在承诺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林某向尤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林某向尤溪法院执行法官提供执行线索,称戴某在淮安经济开发区法院有到位执行款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在对林某提供的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后,考虑到戴某执行款有被其继承人领取的风险,为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随即决定驱车赶往1000多公里外的淮安经济开发区法院。
星夜兼程13个小时后,执行法官及时赶到了淮安经济开发区法院,冻结戴某继承人可得执行款72万余元。同时,执行法官积极与戴某继承人沟通,戴某继承人同意偿还剩余欠款。几天后,林某收到了尤溪法院执行专户转账的82万元欠款。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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