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毁坏法拍房?法官:照价赔偿

发布时间:2024-11-15  来源:信用中国    浏览次数:91

近日,鹤山区法院将一处依法查封的房屋挂网拍卖,在房门上张贴了腾房公告,房屋最终由买受人王某竞得。但是交房的时候,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情况!

房屋拍卖成功后,法院立即通知被执行人按时腾房。交付拍卖房屋时,被执行人以自己年老体弱,一时找不到合适房子为由不便立即腾房,执行干警考虑到被执行人身体状况、经济能力等问题,向买受人做通思想工作,最终买受人同意延期交付房屋。随后,被执行人久住不搬,经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劝说无果,为保证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依法强制腾房。在面对强制执行巨大威慑力下,最终被执行人同意腾房。

在房屋即将交付之前,出现了一幕让执行干警始料未及的情况,被执行人在腾房前将地板砖、厨房灶台,阳台门窗、电线,卧室门等一应拆除,严重影响了房屋买受人的权益。面对买受人的哭诉,执行干警立即找到被执行人,对其释法析理,告知其损坏法院依法查封、拍卖的房屋的行为严重妨碍执行,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但被执行人毫不认错且态度恶劣,执行干警果断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以示惩戒。拘留期满后,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自己行为造成的严重法律后果,主动提出赔偿买受人损失,并顺利腾房交付。至此,案件圆满结案。

法官表示:查封、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强制执行的重要措施,也是维护胜诉方权益的有效途径。无论是被执行人还是案外人,未经法院准许,不得非法占有、使用、毁坏被查封的财产。司法权威不容挑战,任何妨碍司法的行为,法院都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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