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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监督效能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以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举措,整合执法监督资源,不断拓展监督渠道,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监督效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彭敬捷说。
11月20日,在“河北省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彭敬捷向大家介绍了河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相关工作情况。她表示,从2022年开始,河北省司法厅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五条政策措施》《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八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的六条措施》,构建起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86”工作体系,打出一套“组合拳”。
河北省正在推行的行政执法“入企扫码”制度已取得一定成效。“今年以来,河北省司法厅指导邢台市探索建立了入企扫码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之前,都要使用手机执法APP,扫描被检查企业营业执照二维码,向执法监督平台进行‘云备案’,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对行政执法检查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彭敬捷说。
据了解,入企扫码操作简便快捷、不给企业增加负担,同时还可以从多个方面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强化了对行政执法检查的实时监督,借助信息化平台,执法监督人员可实时掌握开展执法检查的单位、人员、时间、地点和对象等信息,为有针对性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提高了执法公示工作水平,入企扫码功能集成了“电子亮证”功能,执法人员扫码后,系统在显示企业基本信息时,同步显示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执法证号以及照片等信息,以供企业和执法人员双方互验,有效杜绝无证执法等乱象;规范了行政执法检查流程,执法人员完成扫码后,可一键启动行政检查案件在线办理,将执法全程置于平台智能监督之中,并方便执法结果互认、执法数据共享。
近年来,河北省司法厅先后对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统筹组织省直执法部门制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包含“轻微不罚”和“首违免罚”两种情形,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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