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社局:“四快五一”调解机制 柔性治理赋能营商环境优化

发布时间:2025-05-07  来源:临泽县    浏览次数:51

近日,临泽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创新实施的“四快五一”调解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了某公司与3名职工的劳动争议纠纷,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企业避免了潜在的大额赔偿风险,实现了矛盾纠纷“案结事了人和”,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能。

柔性介入破僵局,主动担当解民忧。案件受理初期,某公司因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认识偏差,采取消极应诉态度,收到开庭通知后未到庭应诉,致使双方矛盾激化。考虑到劳动者实际诉求合理且金额不高,若采取缺席裁决,企业不仅需承担额外赔偿,还可能引发连锁法律风险,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仲裁院仲裁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摒弃“一裁了之”的简单处理方式,启动“四快五一”调解机制(“四快”即:快立、快调、快移、快结,“五一”即:案前询问调解平息一批、立案解释调解分流一批、庭前分析调解化解一批、庭审释明调解解决一批、庭后倾心调解终结一批),带着案件卷宗主动走访企业,通过“庭后倾心调解”环节与公司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争议焦点,为化解矛盾奠定基础。

精准普法明后果,对症施策化分歧。针对企业“畏责拒调”的心理,仲裁员化身“普法专员”,结合案件事实,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解读《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重点阐明消极应诉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缺席裁决不仅会让企业承担全部不利推定,还可能因赔偿金额扩大影响信用评级。”同时,从企业长远发展角度出发,分析规范用工管理对降低经营风险的重要性,引导企业负责人换位思考,理解劳动者的合理诉求。在“五一”策略指引下,仲裁员为企业制定了调解方案,让企业从“抵触对抗”转变为“主动配合”,最终认识到自身在劳动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同意与劳动者协商解决。

双向共赢促和谐,机制创新显实效。经过仲裁员的耐心调解,该企业不仅当场与3名职工达成和解协议支付补偿金,更主动提出邀请仲裁院工作人员为企业管理层开展用工法律培训,从源头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这起争议的妥善化解,是“四快五一”机制“柔性调解与刚性规范融合”的实践:一方面,劳动者在仲裁程序前端实现权益快速兑现,避免了冗长的诉讼流程;另一方面,企业及时止损,避免了因缺席裁决可能产生的大额赔偿,更通过此次事件增强了依法用工意识。今年以来,临泽县通过该机制已成功化解56起劳动争议,为劳动者追回经济损失230万元,82%的争议案件在仲裁前得以解决,案件平均处理周期缩短至12个工作日,调解成功率达96%,真正实现了“维护劳动者权益”与“护航企业发展”的双赢。

从“被动裁决”到“主动调解”,从“案结事了”到“事了人和”,临泽县人社局仲裁院以“四快五一”机制为抓手,将仲裁温度融入执法办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以更主动的服务、更精准的举措,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人社力量。(张光亮曾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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